工地臨邊防護:施工現場中,工作面邊沿無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高度低于0.8m時,均屬于臨邊作業。進行臨邊作業時,按規定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,設施主要為防護欄桿、安全網、安全門等。
1.防護欄桿的作用,主要用于防止人員墜落。
2.防護欄桿的材料,一般使用鋼管、鋼筋、型材等多種材質,能夠經受一定的撞擊或沖擊,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能承受任何方向1000N的外力。
3.安全門或防護欄桿,應采用定型化、工具化型式,并能聯鎖或自動開啟。
4.防護欄桿由欄桿柱和上、下兩道橫桿組成,上桿離地高度為1.2m,下桿離地高度為0.6m。坡度大于1:2.2的屋面(坡度大于25°),防護欄桿上桿應高1.5m,下桿高0.75m。